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日用百货、化妆品、家用电器、电脑及配件、化工产品(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)、仪器仪表、通讯器材(除专项)、办公用品、办公自动设备、文教用品;会务服务;展览展示服务。)